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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行动计划》开启权利保障新时代

时间:2009-04-15 10:50:00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张万洪 点击: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张万洪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4月14日《楚天都市报》)。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我国人权保护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

《人权行动计划》开启权利保障新时代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张万洪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414日《楚天都市报》)。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我国人权保护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之所以提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主要是基于国际人权领域的一些变化:在继续大力谴责侵犯人权行为的同时,各国政府及整个社会均意识到,人权状况的持久改善,要依靠下决心采取具体行动来积极促进。虽然关于人权存在很多普遍原则,但毕竟没有一套方法是可以简单适用于每个国家的,所以,每个国家都应该以本国的政治、文化、历史和法律环境为出发点。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理念基础是承认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具有完美的人权纪录,任何一个国家都应该认识到其在人权领域面临的挑战,无论各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如何,它们都应该根据此实际情况拟订全面的、实用的活动计划以逐渐改善人权状况。

我国制定的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起草过程中强调广泛的公众参与和政治高层的参与;不讲空话、虚话、套话,所有方面都设定了十分具体的目标;对现存的问题不回避,而是认真探讨解决的方案;对国际上新兴的“第三代”人权也有涉及,并始终立足于国情。这种积极、务实的态度一定会在国际国内赢得诸多好评,并为有效地实施行动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诞生于1789年的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就明确宣告:“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人权领域取得了巨大进步。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权越来越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分别在2004年和2006年载入了宪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包括人权事业在内的各项事业的推进器。“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我们期待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各项指标的真正落实,使中国进入一个权利保障的新时代。

(作者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我国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起草专家小组成员)

原文载于楚天都市报2009415A06版楚天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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